
扬子晚报网2月6日讯(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苏交轩) “高速公路,行人勿入”,这句话交警已经多次强调,可大家上高速的理由却有“千万”个,这不,交警最近又听到了一个新理由,实在让人无语。
据江苏交警通报,前不久凌晨4时许,常州交警在沪常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沿着高速公路步行,遂停车问询。男子称:“肚子太胀,我走走消消食儿……”经了解得知,该男子与朋友一同驱车来常,途经武进太湖湾服务区休息时,该男子觉得吃过东西后肚子胀胀的不舒服,于是步行出服务区后沿着高速公路主线的应急车道“散步消食”。随后,交警将其带上警车送回到服务区,并对其违法步行进入高速公路主线的行为予以警告。
“高速公路作为全封闭的公路,禁止行人进入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。”交警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接式客车、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
交警同时提醒,高速公路上车速比较快,驾驶人注意力集中在路面上,由于思维惯性不会想到高速公路上会有行人出现。而高速行驶的车辆与人发生碰撞,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。
此外,当驾驶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,往往来不及反应,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。更有甚者,还会由于紧急制动、急打方向引发更严重的事故。
校对 盛媛媛